安徽国正药业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不合格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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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正药业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不合格被罚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20-07-27 09:39:03

7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生产企业为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批号:190508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项目为[检查](装量),检品来源为六安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国家药监局称,装量系反映药品重量或容量的指标,适用于固体、半固体、液体制剂,规定应按最低装量检查法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会导致临床给药剂量不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企查查查询发现,对于标示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不合格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今年6月23日对生产单位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做出以下行政处罚。其一,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60瓶(批号19050801,包装规格:100毫升/瓶);其二,没收违法所得18928.5元;其三,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19069.5元1.5倍的罚款,即28604.25元,罚没合计47532.75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16日,注册资本53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片剂、硬胶囊剂、溶液剂(含外用),精神药品(地西泮片)生产、销售。

另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此前报道,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多次发布违法广告。譬如,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2012年1季度报纸发布情节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表》显示,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在《燕赵都市报》发布七味养心健脾胶囊有关的违法广告。福建省食药监局发布的《2013年第7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显示,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在《福建老年报》发布七味养心健脾胶囊有关的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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