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的产品计费重量不同 圆通速递网店和总部这样回应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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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的产品计费重量不同 圆通速递网店和总部这样回应商家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20-09-02 09:28:48

前几天的节目里,我们报道了,海口一商家投诉圆通速递计费重量有出入一事。同一货品不同重量、一个产品还两份不一样的账单等等问题,让商家直呼有猫腻。对此,海南省邮政管理部门介入调查。那么,目前事情进展如何呢?

蔡女士在海口新埠岛开了一家网店。今年二月份开始,他们与圆通速递新埠岛分公司合作,采取每月结算的方式寄递物流。可是圆通速递新埠岛分公司发来了两份不一样的六月份账单,比如一个冰箱贴的重量从0.05公斤变成了4.4公斤,两份账单前后相比,多了5000元左右的快递费用。发现异样后,蔡女士对这五个月的寄件费用一一检查,发现半年来,有数百条的快递账单重量数据异常:货品重量增加但运费仍相同;未发出货物计入收费范围;相同的产品,重量不同。对此,圆通速递新埠岛分公司方面解释称,他们按照计泡的计费方式,也就是计算体积换算重量,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包装质量发生了变化,最后的结算重量也会产生变化。但记者来到到圆通速递海南总公司查询发现,新埠岛网点给出的结算重量,和总部系统录入的数据居然也不符。8月24日,蔡女士将情况投诉给了海南省邮政管理局。

8月27日下午,海口市邮政管理局方面,责成协调圆通速递海南总公司和圆通速递新埠岛分公司,向蔡女士回应有关事宜。

圆通速递新埠岛分公司负责人表示,按照计泡计费,他们往往是以选取物流过程中三到四个重量中最大的重量。之所以出现了两份账单,就是因为财务没有选择系统中最大值,先做了第一份表,而在重新制作第二份表的过程中又把个别重量写错了。那么,对于相同的产品,在物流账单中的重量不同,又是怎么回事呢?圆通速递方面表示,计泡过程中可能存在操作失误。

圆通速递海南总公司 副总经理 万宇洋:他们分公司的人去交件,往机器上放,可能会存在放这个货太着急,这个货还没放,就放另外一个货那里,肯定会存在重量差异的问题 。

记者:这样差异那么大怎么保障公平呢?

圆通速递海南总公司 副总经理 万宇洋:其实我们总部是不鼓励计泡,你比如说经过运输之后,这个产品外包装可能会压一下,会突然突出一个零零角角,到其他地方又是一个价格。我刚才也讲了,肯定是管理人员的问题。

而对于未发出货物计入收费等问题,圆通速递方面表示还要进一步核对。下一步,他们也会对蔡女士五个月来的全部账单进行重新核算。

圆通速递海南总公司 副总经理 万宇洋:因为我们系统有圆通总部认可的结算重量,我拉一份给你,你再看下哪些地方出了问题,然后得出一份价格你们认可的,如果是姚总多收你们钱,他该退退。

“圆通”涉嫌多项违法 邮政部门立案调查

公平公正交易,是诚信经营的体现。这笔糊涂账,圆通速递理应好好算算,还客户一个说法。而圆通速递对于账单的问题,给出的解释,要不是财务做表失误、就是称重操作有误,然而,记者追查发现,这些还只是问题的表象。深层次的问题主要还在于,对方计泡称重的方式,圆通速递新埠岛分公司未对顾客进行明晰、合理的约定,甚至存在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蔡女士称,她和圆通速递新埠岛分公司合作,并没有签署合同或者协议,而她也是直到四月份才知道,圆通方面是以计泡方式称重。由于之前没有发现账单的异常,于是也没有过多追究此事。不过,圆通速递海南分公司方面表示,新埠岛分公司未和客户签署合作协议,属于违规行为。

圆通速递海南总公司 副总经理 万宇洋:肯定属于违规行为。因为正常来讲,客户和客户肯定有个协议,包括你结算价格是多少,你享有的权利义务,包括什么东西,我们都要明确掉,否则一出现问题,就会导致现在的情况。我也表明一个态度,如果核对出现,确实是因为他的原因导致客户导致这样的疑惑,我们会对他进行经济处罚,而且这个处罚是很高的。此外,海口市邮政管理局方面表示,圆通速递新埠岛分公司与蔡女士合作一事,未向他们申请备案,已违反《邮件快件实名收递管理办法》。

海口市邮政管理局 副局长 郭光荣:我们邮政行业的法律法规规定,你和协议客户必须签协议,到我们管理局去备案,第一个问题就没有签协议。罚款,最少应该是5000(元)左右。其次,圆通速递新埠岛分公司涉嫌交易时未向客户告知收费标准,违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海口市邮政管理局 副局长 郭光荣:你这个费怎么收的,怎么来的,你要跟客户告知清楚。要是没有告知,我们也会进一步核实,依法处理,(罚款)五千到三万。我们提倡快递企业,还是以计重为好,因为计泡还是有误差。目前,就快递寄件费账单异常一事,海口市邮政管理局已经对圆通速递新埠岛分公司,展开立案调查。

海口市邮政管理局 副局长 郭光荣:我们到时候也要责成他们(圆通)总部整改,去核查,给消费者一个清清楚楚的解释,直到消费者满意为止。

商家经营一定要依法依规、诚实守信,不然砸了自己的招牌还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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